
在共同提繳總金額不變之情形下,由原來農民與政府負擔相同金額(也就是50%:50%),調整為農民負擔40%,政府負擔60%。
■從115年8月1日起,參加勞工保險或國民年金保險且實際從事農業工作之農民,在一定資格條件下,也可以提繳農民退休儲金。
該適用對象之基本條件:
1.未滿65歲。
2.未領取社會保險老年給付(僅領軍保退伍給付,未領取退休俸或退伍金之青農得不受限制)。
3.參加勞工保險或國民年金保險,且提繳期間持續為勞保或國保被保險人。
4.無雇主依法為其提繳勞工退休金。
5.農業經營應具有一定規模以上(詳參「參加勞工保險或國民年金保險之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者申請提繳農民退休儲金資格審查辦法」,法規超連結待行政院公告後提供)。
小提醒
1.提繳期間如因短期受僱而有雇主申報提繳勞工退休金,該提繳勞退期間排除提繳農退儲金。
2.如雇主連續6個月申報提繳勞退,自6個月期滿之日起停止提繳農退儲金。
